一 個 晚 上 被 臨 檢 兩 次

2007101015:21

那天晚上午夜 1 2 點多,老公說要去吃宵夜。

我說我不想吃,平常我晚餐吃過後就不會想要吃東西了。

吃了怕到時候要減重。

他既然要吃我就陪他去吃,沒想到車子快騎到市區的時候居然遇見警察杯杯臨檢。

奇怪了,怎麼這麼晚了警察杯杯還沒下班啊。

居然攔路臨檢,警察杯杯問我們有沒有行照。

我們說沒有帶。就問了身分證字號,他輸入後就比個可以走了的手勢。

我們就繼續往市區方向,找來找去店家都打烊了。

我說那去喝咖啡吧!

咖啡店很少也打烊了,就回家吧!

回家途中又遇上警察杯杯臨檢,把我們攔下用台語問說:『  屋林就ㄅ  有喝酒嗎?』

我說沒有,他就比個走的手勢。

回家途中我還說:『 沒事出來吃什麼宵夜,一個晚上被臨檢兩次。  』

結果宵夜沒吃到在路口便利店買了咖啡喝,順便坐在那乘涼。

老公買完出來的時候跟我說看到一位像大哥的人身上刺青。

問我有沒有看到,我說沒有看到。我問  :『 說在哪?他跟我說開紅色車子的。  』

我問說:『  刺什麼圖案的?  』 他說:『 好像是龍  。』

我說真可惜我沒有看到,他說這麼愛看喔。

我說不是愛看是沒有看過身上刺龍的圖形的人,

好奇吧!所以會想要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