格 友 的 回 應

2007020207:56

 

2007            1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1          5  :20

 

今天在寫一篇格友的回覆

小涵‧‧‧妳對昨天在立法院丟鞋的女立委有何看法?

 

女人用鞋子做武器其來有自,

紅樓夢裡的林黛玉用她的繡花金線

三吋鞋怒擲賈寶玉,因她看到他──

昨晚在薛寶釵床上嘿咻。

中國第一淫婦──潘金蓮用她的牡丹花麻布鞋

一面打西門慶一面叫他──快點快點‧‧‧‧

 

自古女人只要用鞋子打人,不是愛,就是忌,

那位被打的院長可能是辦事不力,讓她不爽,

才有那一鞋之擊,不過她的鞋子也實在太醜了,

還有人出錢買,爭《真》是台灣瘋人院。

 

小涵、你如果要用鞋子打人,建議你買雙好看一點的鞋子,

並且要打準一點。

 

我的回覆

我從不用鞋子 打人的,

我可是很溫柔的。

我生氣的話從不丟東西的,

頂多是大小聲而已,

還有生氣的時候,

是無法溫柔的。

 

 

昨天的新聞我的看法是,

只有兩個字,

那就是瘋了,

和無聊。

你還有什麼疑問嗎?

 

看了之後覺得好笑

立法院丟鞋事件

關我什麼事